外商独资企业注册
外商独资企业(商务局审批所需准备资料) 1.承诺书、办理人员委托书及证件复印件 2.设立申请表(投资方签字) 3.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建筑劳务许可,由投资方签字盖章) 4.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 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证件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证件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5.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部门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如卫生、环保等)。 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市工商局办理) 7.董事会人员组成名单复印件(包括姓名、职务、委派方、任期、国籍、证件件号码、亲笔签名)、董事人员委派书 (由投资方分别签字委派)、全体董事证件件复印件; 无董事会则需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委派书(注明:总经理或执行董事为公**定代表人)及其证件件复印件。 8.章程中文正式文本(全体投资方签字) 9.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一式一份,报区商务局审批(审批权限: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非限制类行业) 领取批复后,办理白下建筑劳务许可,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手续(需名称核准通知书、批复原件),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通知书、批复原件到区商务局办理批准证书手续。 领取批准证书后,到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手续。
问:请介绍修订完善新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背景。 2006年,部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2号——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3号——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24号——套期保值》等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准则的实施对规范工具会计处理、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工具信息披露透明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现行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008年国际危机发生后,办理鼓楼建筑劳务许可,上述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9号——工具》,办理建邺建筑劳务许可,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9号——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工具相关会计准则。